來源:泰州第二中學 作者:泰州第二中學 2023-04-10 20:31:49
中考網(wǎng)整理了關于2023年江蘇泰州第二中學特長生自主招生計劃,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yǎng)高水平藝術人才、體育人才和科技人才,根據(jù)泰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2023年泰州市普通高中特長生自主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泰招委〔2023〕1號)的精神,結合學,F(xiàn)有辦學條件,特制訂本方案。
一、招生對象和范圍
具有泰州市海陵區(qū)、高港區(qū)、醫(yī)藥高新區(qū)(我校招生區(qū)域內(nèi))初中學籍且有相關特長的優(yōu)秀應屆初中畢業(yè)生。
二、招生項目及計劃
招生類別
招生項目
招生
人數(shù)
科創(chuàng)類
科學技術(含信息技術)
8人
體育類
足球(僅招男生)
2人
藝術類
聲樂
2人
器樂(民樂、西洋樂)
2人
“5621”項目
田徑(不限男、女)
2人
乒乓球(不限男、女)
2人
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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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條件
(一)科創(chuàng)類特長生(具體項目見附件一)
1.獲得江蘇省教育廳公布的中小學生競賽活動項目省級一等獎或全國二等獎(含)以上。
2.獲得泰州市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市長獎及市長提名獎。
。ǘw育藝術類特長生(具體項目見附件二)
1.體育特長生
。1)獲得國家三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
。2)獲得省級(含)以上教育或體育行政部門舉辦的體育比賽項目前8名(集體項目和團體比賽僅指主力隊員);
。3)獲得泰州市級教育或體育行政部門舉辦的體育比賽項目前六名(集體項目和團體比賽僅指主力隊員)。
2.藝術特長生
獲得泰州市教育局舉辦的中學生個人藝術單項比賽前20名(特長生報名項目須與獲獎項目一致,如獲獎當年比賽報名人數(shù)不足40人的,按前50%作為報名資格條件)。
四、招生程序與辦法
1.報名
符合條件的考生本人或家長于4月21日—4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到我校(泰州市海陵區(qū)迎春東路9號)北門西側家長驛站現(xiàn)場報名登記,并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可在我校校園網(wǎng)或泰州二中微信公眾號下載并填寫《泰州市第二中學特長生自主招生登記表》,交畢業(yè)學校審核簽字、加蓋公章);
。2)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復。
。3)參加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復印);
(4)近期1寸免冠照片兩張。
2.資格審查和材料上報
我校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將符合條件的學生申報表、獲獎證書、匯總表等申報材料上報泰州市教育局審核。審核通過后,在泰州市教育局網(wǎng)站和我校門戶網(wǎng)站同時公示。
3.特長專項測試(測試方案見附件三)
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滿分成績?yōu)?50分,90分以上且符合我校招生簡章規(guī)定的考生為我校特長生測試合格考生。考試具體時間及要求見準考證。如因天氣等原因無法考試,考試時間順延。
五、公示和錄取
1.我校將特長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及成績上報泰州市教育局審核,審核通過后,在泰州市教育局網(wǎng)站、政府門戶網(wǎng)站和學生所在學校門戶網(wǎng)站、校內(nèi)校務公開欄及所在班級同時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結束后,我校通知特長測試合格考生及家長到我校簽訂特長生培養(yǎng)協(xié)議。不按規(guī)定時間簽訂培養(yǎng)協(xié)議的考生作自動棄權處理。
3.報考我校的特長生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2023年泰州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特長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填報志愿時必須在普通高中志愿表提前錄取批次將我校填為第一志愿,不填報該志愿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4.報考我校的特長生(不含“5621”計劃項目的學生)中考成績均不低于我校非指標生錄取分數(shù)線的95%,投檔后按中考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5.報考“5621”計劃項目的學生運動員,獲得省屆運會前 8 名、省體育行政部門計劃內(nèi)年度比賽前 6 名(集體項目中的主力隊員)的學生運動員,達中考成績總分的 70%即可錄;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運動員稱號的學生運動員或省屆運會前三名、省體育行政部門計劃內(nèi)年度比賽第一名、全國體育行政部門計劃內(nèi)年度比賽及以上比賽前六名的學生運動員(集體項目和團體比賽僅指主力隊員),達中考成績總分的 50%即可錄取。
6.特長生錄入我校后,考生按普通生標準繳費。
7.特長生經(jīng)我校錄取后,不得違反培養(yǎng)協(xié)議要求變更培養(yǎng)方向,否則我校將按照相關協(xié)議處理,后果由考生負責。
六、其他說明
1.考生申報材料應清晰、真實、完整。申報材料如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繼續(xù)參與后續(xù)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jīng)獲得特長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jīng)入學的,按教育局及我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2.本方案由泰州市第二中學2023年特長生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3.招生咨詢電話:0523-86234961(學校教務處);
4.泰州市第二中學網(wǎng)站:http://tzez.cloud.tz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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